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人才楼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采购项目
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人才楼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在招采平台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次谈判宗旨通过对各参与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具备良好条件的基础上,择取报价最低者,以达成合作,实现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人才楼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项目内资金
1.4采购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487.60m’,其中建筑基底面积为808.08m2。整体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地上3层、不设地下室,建筑高度12.9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
1.5 招采用量:1196 立方米(暂估量)。
1.6最高限价: 39.26万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详见响应附件。
2.2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首批供货,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供应,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全程满足施工节点需求。
2.3 交货地点: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人才楼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部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2.5交货方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6付款原则及节点: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供货验收合格并提供合规发票后支付 80%;供货完毕结算后付至 95%;剩余 3%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 3 个月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数量及金额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履约保证金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至少1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各供应商需对提供的合同文件真实性负责,合同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近三个月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 2日至2026年6月 4 日,登录“访问平台:https://hamisz.etrading.cn/【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需缴纳平台使用费每次200元,平台扣费。
4.3已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登录后点击“主平台”,选择对应的专区,进入对应的专区后可以检索查询找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进入后完善相应投标信息并确认登记。登记完成后供应商可支付相应费用(平台服务费)后可下载对应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5 日 10: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6楼小会议室(1601室),
5.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5.3 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文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 2026 年 6 月 5日 10 时 00 分。
6.2 开启方式:线下递交。
6.3 开启地点: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6楼小会议室(1601室)
7.评选标准及方法
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检查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遵循“满足需求+低价成交”原则。
8、合同签订
合同内容包括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已实际签订为准。
9、其他事项
9.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 2本次采购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10.公告发布的媒介
10.1本谈判采购公告在访问平台:https://hamisz.etrading.cn/【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10.2附件:详见附件。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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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软件服务 |
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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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哈密市伊州区红星西路3号院,维也纳酒店15楼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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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1527683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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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79661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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